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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以零换整”调包真币 法网恢恢破盗局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0日   作者:张良念   来源: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 926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村留守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接受到的知识、信息有限,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农村留守老年人未能辨别千奇百怪的犯罪行为并予以避免,从而遭受财产损失,被犯罪分子掏空“钱袋子”。近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了一起“以零换整”调包农村留守老年人真币的盗窃案件。

案情回顾

毛某携带其持有的假币,多次伙同同伙苏某某在镇远县蕉溪镇、都坪镇、青溪镇境内选定居住偏僻的农村独居老人为目标,通过冒充电力局工作人员更换老化电线博取被害人信任后,以“零钱换整钱”去吃酒席送礼为由,趁被害人不注意,用调包的方式将自己的假币换取了被害人的真币。经查,毛某与苏某某共秘密窃取了四名被害人现金财物共计14200元。

本案中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调包”的方式秘密窃取被害人现金的行为,系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完成,被害人没有处分自己的财产的意思表示。检察机关最终以毛某、苏某某构成盗窃罪提起公诉,后二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违法犯罪在身边,防范盗骗记心间。农村老年群体获取信息渠道相对单一,面对形形色色的盗骗手段时,需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人,必要时可向亲人或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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