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法治聚焦 / 正文
检护民生 | 司法救助有“力度” 检察回访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作者:杨光琼   来源: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 271

为进一步巩固司法救助工作成效,积极主动融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镇远县检察院于近期集中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活动,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部分司法案件救助对象主动上门回访,把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延伸到被救助人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切实提高司法救助的温度力度和广度。

本次回访主要针对被救助对象的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多元化救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存在司法救助金被挪用或者滥用等情形进行核查,重点掌握被救助对象生活现状及家庭生活是否得到有效改善,是否仍面临生活困难等情况。

“现在你们生产生活怎么样?救助金主要用于什么方面?生活还有哪些困难……”回访人员暖心询问被救助对象生产生活等情况, 并积极疏通他们心中的情绪和怨恨,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树立过上美好生活的信心,同时对他们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提出了建议。

回访第一站  关注困难妇女 救助回访助力纾困解难

回访第一站.jpg

“最近生活怎么样?身体恢复如何?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忙?”回访人员深入救助对象杨某家中进行回访。

杨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腰骶段脊髓损伤致双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需终生靠轮椅行动。因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导致杨某未得到任何赔偿,由于医疗费用昂贵,加上因其丈夫需照顾杨某无法外出务工,家中收入来源仅靠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镇远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与州检察院上下联动、一体履职共同对杨某进行救助10万元。

在回访过程中,杨某紧紧握住回访人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回访第二站  关注困境儿童 温情回访助力健康成长

回访第二站.jpg

“谢谢你们来看望我外孙女,她现在上学后开朗多了,感谢你们检察机关在危难关头帮助了我们婆孙俩,我一定好好将王某抚养长大!”在被救助对象王某家中,回访人员看到王某外婆脸上重现了笑容。

2023年2月,被救助人王某的母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因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未对其进行赔偿,王某母亲死亡后留下刚满3岁的王某,且王某的父亲在王某出生后就一直不知去向,王某现由其外婆李某抚养,王某天天喊着要找妈妈,李某因此事天天以泪洗面,因李某还要抚养王某也无法外出务工,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为此,镇远县检察院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同时与县民政局以及乡政府等多次沟通推动民政部门将王某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保障,使其得到长远关怀。

回访第三站  关注脱贫对象 回访关怀助力乡村振兴

回访第三站.jpg

张某系该县脱贫户,在2023年1月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身体十级伤残,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大笔治疗费用,但因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一直未对张某进行有效赔偿,张某家中收入来源仅靠其妻子每月400元的保洁员工资以及儿子打零工的收入,张某身体因未完全恢复不能从事劳动工作。为防止因案返贫,镇远县检察院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对张某进行了司法救助。在回访过程中,张某向回访人员表达了自己的感谢,并表示目前身体恢复情况不错,可以从事一些简单的农活,儿子现在也在家从事电商工作,生活状况也得到了有效改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了。

据悉,2023年以来,镇远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4件,发放救助金20.5万元,最大限度帮助被救助人走出困境。下一步,镇远县检察院将积极融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探索新路径,强化救助措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综合帮扶有机衔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中共镇远县委宣传部主办网站

黔ICP备17001301号      贵公网安备 52262502000109号

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均为镇远网-镇远新闻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镇远县互联网违法和不实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855-5721538 举报邮箱:zywxb57201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