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金堡镇 / 正文
镇远县金堡镇:化解犬只伤人案 普法筑牢护平安
发布时间:2026年1月13日   作者:江小明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174

“他家的狗跑进了我家的院子把我咬伤,他却说是狗自己跑来的他管不着,那我该找谁赔偿?”镇远县金堡镇金凯村村民田某无奈向司法所调解员说道。

据悉,金堡镇金凯村村民杨某饲养的犬只擅自闯入邻居田某院内打闹,田某驱赶时被犬只咬伤腿部。田某因接种狂犬病疫苗产生510元费用,狗主人杨某以“田某驱赶方式不当”为由拒绝,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调解员秉持“释法析理、邻里和睦”原则开展工作:一是分别约谈双方,核实事件细节、倾听诉求,厘清纠纷核心;二是组织面对面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规,详细解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明确犬只主人的安全管理义务;三是结合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杨某认识到犬只脱离管控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同时劝解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杨某当场支付田某疫苗费用510元,纠纷圆满化解。

金堡司法所温馨提醒广大村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管理人需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依法减轻责任;请严格遵守养犬规范,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疫苗、办理登记备案,外出遛犬务必拴绳戴嘴套,严禁犬只擅自闯入他人空间,不得饲养烈性犬;若不幸被犬只咬伤,需及时就医并留存相关证据,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切勿激化矛盾,共同守护乡村和谐安全环境。

镇远县融媒体中心主办网站

黔ICP备2025061134号     

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均为镇远网-镇远新闻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镇远县互联网违法和不实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855-5721538 举报邮箱:zywxb5720108@126.com